都教发〔2013〕20号
关于印发《2013年宜都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各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宜都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教育局成立宜都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朴华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具体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各乡镇处中心学校、高中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强化招生考试纪律教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考试安全与管理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本乡镇中考考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中考规范、安全。各初中学校要加强保密室建设,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要完善听力设施,确保外语听力考试顺利实施。加强对考生的考前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从源头防范考生的违纪舞弊行为,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三、确保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
今年宜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信息的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要建立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招生平台系统账号、密码等信息的管理,确保报名、考务、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录取等各类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重要数据信息要有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四、加强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
各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考生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要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政策解读、志愿填报、咨询接待和招生考试信息查询等服务,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范围,严格禁止违规宣传,严格规范学籍注册。对在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宜都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宜都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含初二年级地理、生物会考,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凡在市教育局普教科正式注册学籍,并取得学号的初中毕业生,或转入我市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属报考对象。
2、对于户籍在本市而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地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在当地取得高中入学资格后,然后可转入我市相应高中就读。
3、对于学籍和户籍均在我市,但市内转学不足一年的学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在现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
4、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中职学校。但往届生报考中职学校只报名参加填报中职志愿,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查
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报名资格审查均依据湖北省初中学籍库进行审核。各初级中学负责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八年级考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全市考生报名以湖北省初中学籍库注册的学生学籍为依据确定报名学生。各初级中学异动考生须提供相关转学异动审批手续报普教科审查。没有学籍者不能报考。
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
二、考试
(一)考试(考查)科目及时间
宜昌市2013年中考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考试形式为闭卷。
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各为120分,物理卷面分80分,化学卷面分50分;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卷面分各为100分。语文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物理、化学考试时限各为90分钟,其它学科考试时限各为60分钟。
宜昌市2013年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北京时间)安排表: